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又被称为“土十条”),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,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近日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提出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%以上,明确“十四五”期间我省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五大重点任务:
一是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。到2023年底前,基本完成有受污染耕地分布的77个县(市、区)溯源排查,形成污染源清单,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、生产清洁化、产业模式生态化。
二是强化土壤精准治污基础。对已发现的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和重点区域,开展土壤-农产品协同加密监测,到2025年底,完成涉农县(市、区)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。
三是深化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。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、深化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、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。
四是加强农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。加快集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查数据库,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、生态健康风险评估。
五是巩固提升污染防控能力水平。加强技术研发、集成和示范推广,创新治污手段和监管方式,打造一支具备农田土壤环境管理、监测评估和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。